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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5个村居!太白湖新区发布最新拟征地公告
来源:新浪乐居2022-04-09 15:42:34

  小编从济宁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获悉,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太白湖新区发布拟征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济安桥路以西、北湖西路以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

  地块2范围:济安桥路以西、北湖西路以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

  地块3范围:济安桥路以西、北湖西路以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尹营村。

  地块4范围:济安桥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大孟村。

  地块5范围:济安桥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大孟村。

  地块6范围:济安桥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大孟村。

  地块7范围:济安桥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

  地块8范围:济安桥路以西、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朱孟庄村。

  地块9范围:京杭路以北、渔皇路以南、荷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谭岗村、张堌堆村。

  地块10范围:京杭路以北、渔皇路以南、荷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谭岗村。

  地块11范围:京杭路以北、渔皇路以南、荷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谭岗村。

  地块12范围:京杭路以北、渔皇路以南、荷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庄街道谭岗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2拟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3拟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4拟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5拟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6拟用于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7拟用于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8拟用于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9拟用于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10拟用于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11拟用于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12拟用于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任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48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和许庄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任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2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 4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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